2025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出手打击“冒牌车险”,治理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的非法经营行为。具体内容如下:明确交通安全统筹性质与范围:通知指出,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规范企业名称与经营范围:企业、个体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内容,从注册源头切断假冒保险的生存土壤。加强统筹资金管理: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的,需开立统筹资金专用账户,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统筹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经营范围中已包含相关内容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其及时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部门协同治理:各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要将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向同级交通运输、公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对市场主体业务经营情况逐一开展排查。公安机关要会同各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实施的各类犯罪行为。各金融监管局要规范治理保险中介市场,打击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且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得与相关非金融持牌机构合作。鼓励行业合作与保障权益:鼓励保险企业与行业协会、运输企业等深化合作,参与营运车辆主动安防等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免费向职工赠送互助保障,全面加强对交通安全统筹的业务监管、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和善后处置,维护参统人员合法权益。此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7月29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车主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对外销售属非法违规行为,并建议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承保公司资质,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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